全体师生员工:
居安思危,警钟长鸣!近年来全国各地发生较多的电动车引发火灾的消防安全事故,为贯彻“公安部关于规范电动车停放充电加强火灾防范的通告”要求,杜绝因电动车在室内及楼道内充电造成的安全事故,为此,学院向全体师生员工倡议:
1、请不要私拉电线为电动车充电,请在学校指定区域车棚处集中停放、充电。
2、请不要在楼梯间、过道内、疏散通道、安全出口、共用楼道、电梯前、室内停放充电。
3、电动车充电时间不宜过长,不要彻夜给电动车充电,一般控制在8小时之内,充满电后要及时拔掉插座,以免把电池充鼓,变形。
4、电动车充电时,充电器不要放在车上或被掩盖,请将充电器放置在地上或专用架子上。
5、电动车充电位置一定要远离易燃易爆物品,以防被电动车起火引燃造成更大火灾。
6、充电最好在白天进行,不能在无人看管状态下充电。雨雪、大雾、潮湿天气请不要充电。
7、刚使用过的电动车请不要立马充电,放置一段时间,等电池冷却再充,以免高温对电池造成损害。
电动车随意停放不仅严重影响他人出行,还造成了消防与救护生命通道拥堵,一旦发生险情,将会造成严重后果,构成犯罪的,将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。请大家严格遵守,相互转告监督,共同维护生命和财产安全。
法医学院
2021年3月10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