经严格的资料审查筛选,法医学院对2018-2019年获得“社会实践先进个人”的同学名单进行公示3日,对公示名单如有异议,请于3月28日之前到法医学院学生工作处(法医楼404)提出。
18级:刘思琪 朱小慧 欣舟瑞
17级:段晓婷 王怡洁 朱琳 李昱
(法医学院)
2019年3月25日